臨時決定要考不動產經紀人,為期三個月的時間雖然不知道價格如何,但也從中學習到了很多東西 :
要考的科目主要有四科: (1) 民法 (2)土地法/土地稅法 (2)不動產估價 (3)不動產經紀相關法。
由於我學習方法是先抓大綱,因此買了套書後,從網路找大綱整理 :
科目 |
民法 |
土地法/土地稅法 |
不動產經紀相關法 |
不動產估價 |
Key |
請求權基礎 |
不動產徵收程序 區域計畫è 土徵/平均地權 |
不動產經紀 公平交易法 消費者保護法 公寓大廈條例 |
三大估價法 |
從中學習到比較特別的分項如下:
- 法條=>概念=>程序公式 : 類似假設前提來提出一套理論在裡面運行,重點 在讓當事人成為方程式的參數後,得到想要的結果。
- 在土徵/平均地權中,藉由法條的規定,土地徵收可以為金融槓桿,政府可不花一毛錢去得土地後販賣(“重點在土地回購價格”)。
- 不動產估價內提供了評價資產的方式,其中最後的價格,可以藉由調整不同的因素來達成,人為判斷影響很大;而折現率如何決定也影響了不動產。
- 公平交易法很清楚的定義了獨佔、結合和聯合行為,其中也有許多特許行為,也算是一種法律允許的漏洞吧。
讀書的方式整理如下:
- 先抓出主要大綱。
- 先練習考古題,增加熟練度。
- 四科一起看,先把架構寫出來,後面再慢慢把內容填滿。
- 歸納整理比較時間軸還有罰鍰內容。
- 具體化內容,並自己說一次。
- 全部內容念過一次,把剩下的觀念順一次。
結論:
從這次準備的過程中發現,法條會形成所謂的限制條件,就像數學公式一樣,有輸入也有輸出,基本上條件充足後,最後都會導向唯一的結果,是可以事先預期的到的;而用NLP的角度來看有下列幾項結論 :
- 凡事至少有3個解決方法 : 在讀的過程中,應用了大綱法,然後用記憶和理解方法來增加記憶(正常人的記憶是7±3 左右),最後在記憶申論題時發現熟悉度還是滿重要的一個因素。
- 系統中,最靈活的部分就是最能影響大局的部分: 在本科目主要是整合題還有時事整合部分,如果對法條(假設前提)所構成的概念沒有一定熟悉度,很容易看到題目不知道寫答題的架構。
- 有效果比有道理更重要: 最後是結果論,不管讀了多少用了多少方法,看到題目如果沒辦法架構出來,就沒辦法把知道的寫下去,也是從這邊才能了解架構的重要性。
- 地圖並非疆域 : 由考古題熟悉考官的想法還有出題方向,並依此來設定學習還有答題的架構。
- 動機和情緒部會錯,只是行為有沒有效果而已 : 結果和過程的差距很大,如何把它串再一起,所需要的方法和條件都需要事先規劃,這樣才能事半功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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